郭艺芳 石立勋 河北省人民医院
近一年内,欧洲、美国、日本等多家国际权威学术机构相继更新了高血压防治指南。总的来看,这些指南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再强调对心血管高危人群(如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病等)进行更为严格的血压控制。包括我国指南在内的多种指南均将年龄(分别为60岁、65岁、75岁、80岁)做为确定降压治疗目标值的主要依据,即推荐将较年轻的患者血压降低至<140/90 mm Hg,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的血压控制目标较为宽松<150/90 mm Hg)。这种以年龄为依据区分降压治疗目标的做法简便易行,很易被临床医生所掌握。然而,在2014年欧洲高血压协会(ESH)与国际高血压协会(ISH)联合会议上所公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确定老年人降压治疗策略时,不仅要考虑到日历年龄,还要考虑到生物学年龄或功能年龄。
阿姆斯特丹增龄纵向研究(Longitudinal Aging Study Amsterdam. LASA)共纳入1466例老年患者,进入研究时首先根据患者6米步行速度与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评分等参数确定其躯休及心理健康状况,并以此作为判断生物学年龄的依据。基线状态下,全组受试者平均日历年龄为76岁。按照上述生物学年龄评估方法,本组患者69%为衰弱,41%为健康。随访11年后,共有1008例受试者死亡。从整组患者来看,收缩压水平与死亡风脸无关,但舒张压过高或过低时其死亡风脸均增高。进一步分析发现,对于健康老年人,舒张压>90 mmHg者死亡风脸增高50%。舒张压≤70 mm Hg者死亡风脸无明显增加;但在衰弱老年组却相反,舒张压较低组死亡风脸增高50%,但舒张压>90 mm Hg者死亡风脸组患者死亡风脸却无增高。这一研究提示生物学年龄是影响降压治疗获益的重要因素。对于一般健康状况较好的患者,积极的降压治疗有助于更多改善患者预后;但对于一般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应避免过于激进的血压控制。
这项研究固然存在很多瑕疵,但其研究结果仍然值得重视。该研究提示在为高血压患者确定降压治疗强度时不宜仅将日历年龄做为决策依据。若患者一般健康状况(躯体与精神)良好,较为严格的降压治疗目标可能有助于改善预后;但对于一般健康状况较差者(如体质衰弱、并存多种靶器官损害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可能更适于较为宽松的降压治疗。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唯一一项针对高龄老年高血压患者进行的随机化对照试验HYVET研究,在入选受试者时已经除外了一般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因此该研究结论仅适用于健康状况良好的高龄患者。在临床实践中,对于年龄60~80岁之间的高血压患者,需结合患者具体情况确定降压治疗强度,不应仅以日历年龄为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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